水利部公告[2018]3号
根据《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(水利部令第49号)第二十条“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由水利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告”的要求,我部制订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,现予以公告。
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其中检测能力要求中新增项目和参数于2019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时使用。
水利部
2018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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